同样是平台,收入来源差得很远

平台类商标的注册重点,取决于收入来自哪一种业务:电商平台卖的是交易撮合与广告位,内容社区卖的是会员与内容付费,工具型 App 卖的是软件服务本身。三种模式对应的类别并不一样。

以哔哩哔哩为例:2025 年净营业额 303.5 亿元,其中增值服务 119.28 亿元、广告 100.58 亿元、移动游戏 63.95 亿元、IP 衍生品及其他 19.66 亿元。见哔哩哔哩投资者关系页面

知乎的转折更明显:2025 年第四季度付费阅读收入占比首次达到 51.8%,超过营销服务收入占比。见知乎投资者关系页面

拼多多这类电商平台则以在线营销服务与交易服务两块钱为主,收入结构直接对应交易撮合与广告业务,可见拼多多官网

电商与交易:第 35 类是重心

只要平台上有商家的商品、有交易撮合或广告位售卖,第 35 类(广告、替他人推销、商业信息)就是核心。电子商务平台的两大收入——在线营销与交易服务——都落在这一范围。

如果平台还做自营,商品本身的类别也要一并考虑,例如可下载软件对应第 9 类,服饰对应第 25 类。自营与平台两种业务同时存在时,两类商标都要有。

内容与娱乐:第 41 类不能漏

视频、社区、知识问答这类以内容为主的产品,第 41 类(在线出版、娱乐、培训)往往比第 9 类更贴近实际业务。哔哩哔哩的增值服务与广告收入、知乎的付费阅读收入,提供的是内容服务而非软件本身。

这解释了为什么平台型公司常见「第 9 类 + 第 41 类 + 第 35 类」的组合,而不是只注册第 9 类。

软件与服务本身:第 9 类和第 42 类

App 与可下载软件属于第 9 类;如果还提供定制开发、技术支持或云计算,第 42 类(技术服务、软件设计)需要单独评估。

只注册第 9 类的常见后果是:软件被保护了,但网站上提供的技术服务没有对应保护。

容易被漏掉的相邻类别

第 38 类(通讯服务)适用于即时通讯与信息传输;第 16 类(印刷品)适用于纸质周边;第 45 类(在线社交网络)适用于社区与社交产品。如果业务正在向这些方向延伸,建议提前评估而不是等被侵权再补。

用自己的清单核一遍

把收入结构写成三五行:哪些来自商品、哪些来自服务、哪些来自内容,再逐条对应中国商标网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说明WIPO 尼斯分类第 13 版(2026 年生效)的商品项目。

四家平台的档案可作为对照:小红书商标档案知乎商标档案哔哩哔哩商标档案拼多多商标档案

但不要照抄任何一份「平台必注册清单」——商品项目选错,类别注册再多也保护不到核心业务。